公司須知
113年度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企業申請參加計畫Q&A與辦理訓練須知
為鼓勵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先就業再升學,教育部推動「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方案中勞動部配合訂定「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搭配青年儲蓄帳戶,協助青年職場體驗與職涯探索。依方案,由經濟部等11個部會提供優質職缺,教育部推薦參加計畫之青年名單,勞動部結合企業提供工作崗位訓練,補助「雇主訓練指導費」(每人每月5,000元,最長2年)及「青年穩定就業津貼」(教育部及勞動部每月存入青年帳戶各5,000元,最長3年),協助青年媒合就業與提升技能。
113年方案時程規劃:
1月24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開放事業單位線上填報優質職缺。
4月19日前,事業單位向工作所在地的分署,依職缺提報訓練計畫。
5月20日,網站開放提供青年查詢當年度職缺,並由勞動部專人協助媒合。
6~8月,勞動部辦理專案媒合活動。
- 提送優質職缺相關注意事項
Q1 什麼是優質職缺?
- 產業類別:傳統技藝、農業、文創、工業、商業及政府提倡之核心產業等。
- 優質職缺5要件:符合具發展性、技術性、安全性、優於最低工資水準今年度為28,000元及優良的勞動條件(含勞健保),其中安全性及優良的勞動條件為必要條件。
- 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措施(含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程序)。
- 前揭優質職缺薪資水準28,000元僅為最低門檻,事業單位宜依職缺所屬行業別及區域之就業市場行情酌增薪資,並可依青年就業職場表現再予加薪,俾增加青年就業及留任意願。
Q2 各部會審查職缺時,將依哪些原則進行審查?
參考106-112年度職缺及媒合情形,具體審核原則如下:
- 為全職工作職缺,惟不得先以部分工時進用青年。
- 排除派遣性質職缺、職場環境較危險、未提供勞、健保者。
- 職缺不宜限制須具備專業證照或工作經驗及年齡。
- 需標明工作地點(如:全臺跨縣市性質者,工作地點請以總公司為主),或產業特殊需求者請加註方式敘明,資訊明確化。
- 如需夜班、輪班職缺之內容,敘明工作時間與輪值方式。
Q3 事業單位想參加計畫,如何提報職缺?
欲提供職缺之事業單位,可至計畫網站首頁(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https://youthjob.taiwanjobs.gov.tw/youthjob申請帳號)及登錄職缺資料,並於系統上點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系統將自動傳送該主管機關審核。(產業類別所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應參考表,及各機關開發職缺之聯繫窗口,請至計畫網站查詢)
既有職缺之事業單位:如為106、107、108、109、110、111、112年度既有職缺提供之事業單位,可使用原先的帳號密碼登入網站延續職缺。
Q4 何時提報職缺?
規劃於113年1月24日18時開放事業單位線上填報職缺功能,由各部會依方案規劃宣導開發職缺。
Q5 職缺提供之其他注意事項?
- 避免設定過高僱用門檻與條件。
- 配合勞動部媒合作業與時程。
- 相關福利、勞動條件、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等勞工權益僱用後,如有調整,應先獲得青年同意,以免產生爭議。
-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相關注意事項
Q1安排訓練計畫的目的?
由企業自行培訓員工所需技能,透過「做中學」方式,可有助於企業經驗傳承,並強化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
Q2訓練計畫有哪些類型?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企業依照職缺所需要的知識或技能,安排職場導師提供職場引導及工作崗位訓練,並依照青年就業領航計畫規劃訓練內容、輪調方式、職場學習及考核標準。另外,企業每訓練1名青年,可補助訓練指導費每人每月5,000元,最高可申請24個月。
【內部訓練計畫】員工數達200人以上的企業,可運用公司原有的內部員工培訓機制自行規劃訓練內容,提供青年職務訓練。但以內部訓練方式申請者,不得申請訓練指導費。
註:職場導師係指青年直屬主管、具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專業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之雇主所屬員工,並指導青年進行工作崗位訓練者。
Q3訓練計畫申請時間?
113年4月19日前。
(時間依照每年期程排定,詳細時間可上網站-最新消息查看。)
Q4 訓練計畫受理申請單位?
單位名稱 |
聯絡電話 |
地址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02-89956399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 |
桃竹苗分署 |
03-4855368 |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
中彰投分署 |
04-23592181 |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雲嘉南分署 |
06-6985945 |
台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
高屏澎東分署 |
07-8210171 |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
Q5訓練計畫申請方式與流程?
工作崗位訓練計畫 |
內部訓練計畫 |
步驟1 職缺經部會審查通過後,在113年4月19日前,於計畫網站線上填寫「訓練計畫申請」,請先自行下載用印後,並檢附文件,再上傳網站送出申請審核,若有無法線上申請之單位可向主要工作(訓練)所在地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 *上傳檢附文件 (1)工作崗位訓練計畫申請表。 (2)職場導師資格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步驟2 收到申請後分署將辦理計畫審查,審查通過後於統一時間於網站公告職缺。 步驟3 企業每訓練1名青年,補助訓練指導費每人每月5,000元,最長可申請24個月。 |
步驟1 職缺經部會審查通過後,於計畫網站線上填寫「內部訓練資料表」,請先自行下載用印後,再上傳網站申請審核,若有無法線上申請之單位可向主要工作(訓練)所在地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 步驟2 收到申請後分署辦理計畫核定,審查通過後將於統一時間於網站公告職缺。 *以內部訓練方式申請者,不得申請訓練 指導費。 |
Q6 其他配合事項?
- 事業單位應自青年到職投保就業保險日(依規定應於青年到職當天加保)與離職退保日起15日內,於本計畫網站登錄青年錄訓、結訓、離訓及退訓等資料。
- 按月評量青年所撰寫的訓練雙週誌。
- 於青年結訓日起30日內,至計畫網站填寫學習成效。
- 給予青年職場導師公假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分署辦理的講習或活動約1年1次/天。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分署得會同相關機關派員實地查核、電話抽查或郵寄問卷等,事業單位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供查對。
- 訓練計畫經過分署核定後,如果需要變更訓練計畫應在計畫網站填報及列印,再上傳系統申請,或向主要工作(訓練)所在地的分署提出書面申請,經工作所在地之分署核定通過後,才可以變更。
- 媒合階段相關注意事項
Q1 有安排媒合活動嗎?
勞動部將於6~8月辦理專案媒合活動,包括5場大型專案徵才及單一、聯合徵才等活動,並由專人協助確認面試及錄用情形等事宜。
Q2 面試後有合適青年人選,幾天內要回覆?
事業單位參與專案媒合活動結束後7日內,或自行面試後3日內,將錄取結果於網站填報錄用情形,以利各分署後續確認青年意願。
Q3 媒合後,其他配合事項?
教育部為追蹤瞭解青年參加方案及就業職場情形,與勞動部共同組成輔導團,訪視關懷輔導青年於職場訓練與就業狀況,並協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相關協助。
加入方案提供職缺前,務必詳閱QA、相關規定及表單,
了解方案及計畫相關權利義務,謝謝!